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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的公示 |
发布人: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:2021-05-07 浏览次数:88 |
根据《东华理工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办法》,经过笔试、面试、教育实习实践等环节的考核,以下同学考核结果合格,详见附件。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1日。 如有异议,请向抚州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,电话:0794-8258076。
抚州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|
东华理工大学抚州师范学院 院电话:0794-8258075 研究生办公室:0794-8258076 |